The best Side of 一手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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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或其他負責人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曾檢送身分證明文件且身分資料無變更者,得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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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決定出售或購入有限公司業務,不妨細閱本文,了解更多關於公司股份轉讓的手續、程序及必要文件。
股份轉讓後,公司不需要即時向公司註冊處通報,但須把最新的股份分佈反映在來年的
所以要將公司讓渡給我 老闆擬訂了以下合約 但因不懂法律,擔心此合約是否有不知情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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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根據(中外合資企業法》或《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過中文股東的上級政府部門審批;並報送。國務院外經貿部門或其授權的地方政府審批同意方可有效辦理轉讓手續。
公司未發行股票,股東應如何轉讓股份?經濟部認為:「未發行股票公司之股份轉讓方式,屬於公司自治事項」,也就是說,股份買賣只要符合一般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即生效力。最高法院也認為:「公司股份之轉讓只須當事人間具備要約與承諾之意思表示即為已足;所謂在公司股東名簿上『過戶』,僅為對抗公司之要件」。依此等見解,可知公司未發行股票之股份轉讓方式,只要買賣雙方達成股份買賣之合意,即生股份轉讓之效力。至於公司股東名簿上已否完成「過戶」手續,只是受讓人得否對公司行使股東權力而已,並非股份轉讓之生效要件。
有限公司股東之受遺贈人因受遺贈而取得股東之地位,尚與公司法規定之股東出資轉讓有別,應由受遺贈人至公司辦理股東名簿之變更,並依法選任公司之負責人後,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倘無法辦理公司章程變更時,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應於該公司章程註記(xxx死亡由xxx受遺贈),並通知公司應儘速修正公司章程。
(曾檢送身分證明文件且身分資料無變更者,得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股東為本國公司或經認許之外國公司者免附)
二、 check here 若經評估可能須於納稅,應進一步了解買賣雙方以及被間接轉讓公司於當地之申報義務;
出售公司:原有股東不想繼續營運,便想把整間公司的股份轉讓予新投資者;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有限公司新負責人......先生,立書當日起凡屬原公司之應收款決不侵占為己有,及日後凡屬我本之金錢債務及任何法律糾紛均由我本人自行負責與原讓渡人......先生無關特立此切結以作日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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